
南工土建字[2017]18号

澳门新葡萄新京a∨网站教授委员会工作条例
澳门新葡萄新京a∨网站教授委员会是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强化教学管理,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而成立的机构教授委员会是我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性组织,负责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咨询和监督。
一、工作职责
1、教授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有关批示和要求,尊重教育和教学规律,对我院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校在这些方面的决策提供科学分析论证和指导。
2、指导我院的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1)审议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负责新上专业和专业设置调整的论证和评估工作。
(2)负责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评选的推荐和指导,对重点课程建设规划进行审议,对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负责审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4、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建议并提出制订的原则、要求。监督实施直至最后审定。
5、推荐和指导申报面向21世纪教材,十五规划教材学校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
6、负责教育研究课题的初审、初评工作。
7、指导我院的教学改革工作。
在对教学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为前提,对学院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并审议教学方案。对改革方案的执行进行监督、指导,对执行结果及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设和研究,为决策机构提供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8、组织指导我院“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等奖项的推荐及申报。
二、组织活动与工作程序
1、教授委员会定期每学期1次和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学院的教学工作。
2、委员会各成员每学期要到教学第一线深入课程进行调查研究,每月至少一次到有关教研室或学生班听取师生意见以取得正确性信息反馈,对掌握和反馈的信息报委员会综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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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